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了《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發(fā)出通知后,各地區(qū)各部門都非常的重視,并且要求各地各地區(qū)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為了預防干部“帶病提拔任用。黨中央把聚焦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列為主體責任,并堅持以預防為導向,好選人用人關,大力培養(yǎng)、大膽使用忠誠干凈擔當、謀改革促發(fā)展實績突出的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當前也是基層組織換屆之年,并要求各部門作為當前工作中一個突出問題來抓,充分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是做好新時期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關鍵,堅持絕對忠誠的品格、堅持高度自覺的大局意識、堅持極端負責的工作作風、堅持良好的精神風貌、堅持健康的工作勢態(tài)來任用提拔干部,心中裝著忠誠,眼睛盯著健康,肩上著一個黨員的主體責任。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風。
首先必須落實主體工作責任入手。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網(wǎng)絡。同時,將綜合治理和平安創(chuàng)建工作責任與干部的績效考核、提拔使用、晉職晉級掛鉤,嚴格推行責任查究,對各部門、各社區(qū)因工作不落實導致在省、市、區(qū)考核中被扣分、失分,造成嚴重后果的,實行一票否決,并嚴肅追究部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責任。深入了解干部的日常品行和表現(xiàn),及時掌握干部的德才表現(xiàn)、重要情況和群眾口碑,注重了解干部在重大事件、重要關頭、關鍵時刻的表現(xiàn)。
其次建立健全干部管理的問責機制。充分發(fā)揮組織監(jiān)督和群眾監(jiān)督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實等各項監(jiān)督管理制度常抓不懈,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常態(tài)性監(jiān)督檢查,建立健全干部“帶病提拔”問責機制,以黨委(黨組)及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按照職責權限,實行追究責任的問責機制。
總之為了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方向,確保抓主體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實,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把制度規(guī)定落到實處,嚴肅廣泛深入地了解干部多渠道、多層次、多側面識別問責,以反映最突出的熱點難點問題做到干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報告事項“凡提必核”,紀檢監(jiān)察機關意見“凡提必聽”,反映違法違紀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從而把有關領導干部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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