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妻子擔任本單位財務部門經(jīng)理
B. 乙單位會計科長的女兒擔任本部門出納員
C. 丙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兒子擔任財務部門經(jīng)理
D. 丁單位財務處處長的同學擔任本部門出納員
【解析】(1)選項AC:與單位負責人存在夫妻關系(選項A)、直系血親關系(選項C)、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以及配偶親關系的,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機構(gòu)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2)選項BD:與會計機構(gòu)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以及配偶親關系的,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gòu)中擔任出納工作;選項B中“女兒”屬于直系血親,選項D中“同學”不屬于回避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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