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東莞市東方龍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guī),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租賃甲方擁有合法租賃權的商鋪事宜經過友好協商,簽訂如下租賃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出租場所所在地點、面積、公共設施、租賃用途:
1.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座落于四川省達州市中心廣場步行街二樓(中心廣場演藝廳下面)大廳(圖紙編號為H06,H07),房屋為框架結構。(具體范圍以本合同所附工程圖紙中加蓋甲乙雙方公章的紅線圖為準)。
2.按建筑面積計算(由步行街一樓到二樓的兩部電扶梯是公共使用通道不包括在租賃面積內),雙方經過實測,扣除由一樓到三樓以上已被在二樓封死而致使乙方無法使用的樓梯通道,確定租賃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3.簽定本合同時甲方所提供圖紙上標明的公共出入口、公共通道、公共場所及其它為中心廣場商戶提供的公共設施均為乙方合法共同使用的公共區(qū)域和設施,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正常順利地使用這些公共區(qū)域和設施。
4.乙方向甲方租賃上述物業(yè)用于經營商業(yè)項目,(初步暫定為經營電腦市場,具體經營范圍以乙方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免租金優(yōu)惠期
1.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期限共二十年,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按本合同約定的要求交給乙方使用后開始給予乙方免租金優(yōu)惠期(含裝修期),租期從甲方給予乙方的免租金優(yōu)惠期(含裝修期)結束后的第一天開始計算共計二十年。
2.甲方把乙方租賃區(qū)域的外墻玻璃、中央空調及其它按本合同要求應由甲方施工的工程部分施工完畢并驗收后將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交給乙方進行二次施工,交接日即為免租金優(yōu)惠期(含裝修期)的開始日(具體日期以甲乙雙方的交接簽字日期為準)。
3.甲方給予乙方 天的免租金優(yōu)惠期(含裝修期),免租金優(yōu)惠期(含裝修期)結束后開始計算租期和租金。
4.免租期內乙方裝修產生的所有費用(水費、電費、衛(wèi)生費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收取乙方任何其它費用。
5.甲方最遲必須在 年 月 日之前將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按本合同約定的要求交付給乙方裝修使用。
第三條: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
1.本合同簽定之日起三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柒萬元人民幣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并保留至本合同租賃期滿。本合同租賃期滿后,甲方必須將該保證金無條件退還乙方。
2.本合同履約保證金主要用于保證本合同租賃關系的順利實施,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租賃甲方按本合同的要求提供的場所,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合同保證金,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的要求按時提供該租賃場所或不能把該場所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租給乙方,則甲方必須賠償乙方雙倍的合同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租金標準及交付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租賃場所的月租金為 元(大寫: 元)人民幣。
2.租金的交付采取按月交納的方式,自計租期開始的十日內乙方交付甲方三個月的租金共計 元(大寫: 元)作為首期租金,以后在每個須交租的月份十日之前交付甲方當月租金。
第五條:雙方就工程問題和附屬設施的約定。
1.乙方二次裝修工程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得干預,費用由乙方自理。更改房屋結構,要書面通知甲方。
2.乙方有權就乙方承租部分的外部裝修根據自已經營的需要進行修改,但合同期滿后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原樣。
3.乙方使用期間,甲方無權再使用該租賃場所(包括在該場所進行一些基本裝修,通訊電纜安裝等),也無權干涉乙方合法使用該租賃場所。
4.電力系統: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所需要容量的三相電及電度表到乙方租賃場所,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根據經營需要,負責安裝租賃場所內的線路、照明燈具、通訊、寬帶、有線電視以及各相關電纜管道的鋪設等,費用由乙方負責。如甲方需在乙方租賃區(qū)域內的商鋪內安裝卡式計費電表,則必須等到乙方把商鋪做完工以后才能安裝。
5.供水系統:甲方負責一戶水表報裝并安裝到乙方租賃場所并負責相關費用;乙方自行負責租賃場所內的安裝及相關費用。
6.消防系統:甲方負責乙方租賃場所的消防系統的工程安裝及申報和辦理相關證照,并承擔相關費用。如因消防問題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甲方應延長乙方相應延遲時間的免租金優(yōu)惠期和租期。
7.電梯系統:甲方在乙方租賃場所的中間已經安裝了兩部電扶梯,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在營業(yè)時間內的正常使用,同時必須保證由步行街首層到乙方租賃區(qū)所在的樓層的貨梯能夠正常使用。
8.中央空調系統:甲方負責乙方租賃場所的中央空調系統的安裝及驗收,并保證乙方所設計的每一個商鋪都有出風口,該空調系統的主機部分必須有兩部以上的主機組成,該中央空調系統必須有獨立的電表。
9.甲方負責乙方租賃區(qū)域的玻璃外墻的安裝,混凝土外墻裝飾涂料的涂刷,內墻的粉刷。
10.乙方負責租賃區(qū)域內地磚的鋪設,商鋪的建造,室內線纜、燈具、裝修的施工。
11.甲方保證廣場及各個通道、出入口、公共廁所等作為本合同約定出租物業(yè)部分的公共附屬設施,在乙方承租期內由乙方和乙方鋪面的商戶共同免費順利使用。
12.甲方保證在本出租物業(yè)附屬的停車場中提供十個免費停車位供乙方使用。
13.工程設施部分的產權按照誰投資誰擁有的原則確定歸屬,租賃物在租期內產權歸甲方所有,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14.工程設施的維修、維護按照誰擁有產權誰維修、維護的原則確定維修、維護的責任。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標準
1.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完成玻璃外墻、中央空調系統、消防、水電等的安裝及內外墻的粉刷,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接受。
2.甲方給予乙方的免租金優(yōu)惠期結束后,乙方必須把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其它附屬設施施工驗收完畢并投入使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交付首期租金。
第七條:物業(yè)管理及其費用的交納
(單獨與物業(yè)公司簽定物業(yè)管理合同)
第八條:廣告位的使用
第九條:乙方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對租賃場所的使用權,有權在租賃場地進行合法經營活動。
2.乙方有權以租賃場所的地址注冊新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承擔本合同乙方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3.乙方有權對租賃房屋及場地進行自營、聯營、租賃等各種形式的經營活動。
4.乙方有權對租賃房屋及場地使用自已的商號、名稱。
5.乙方租賃甲方房屋及場地進行經營活動,按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原則進行,乙方有權決定經營范圍內的業(yè)態(tài)形式,動作方式等。
6.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租賃房屋及場地進行規(guī)劃、布局、裝修和改造,并在租賃場地內建構商鋪、辦公室,甲方應積極協助和支持,但合同期滿后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原樣。
7.乙方有權為乙方的商戶獨立選擇通訊、數據、視頻等服務運營商,甲方不得干涉,并且乙方選擇相關運營商后,甲方應積極支持配合,為相關運營商提供線路鋪設管道或鋪設線路的位置。
8.因乙方屬于整體獨立營運方式運作,故乙方有權不參與甲方對外的統一策劃及廣告推廣。
第十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經營合同期內的一切債權債務及法律糾紛與甲方無關。
2.租賃期滿而沒續(xù)約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在15日內搬遷。
3.租賃期間,乙方如將本合同約定的場所及附屬物的使用權轉移給第三人,不必征得甲方同意,但應通知甲方,并保證使用權轉移給第三人后,該第三人必須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4.承擔乙方出租商鋪所得收入的稅金及其它自己應向政府有關部門交納的稅金和有關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權利:
1.甲方擁有本合同約定商鋪的產權。
2.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guī)定按時收取乙方的租金。
第十二條: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乙方的獨立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2.甲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經濟法律糾紛與乙方無關,如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租賃期間,出租場所如因工程結構質量出現問題,甲方應進行及時維修。
4.甲方保證本租賃場所所在的中心廣場所有商鋪中,除本合同約定的租賃場所外其它由甲方或其代理單位直接向外租賃的商鋪及房間(包括甲方自有產權和從其他業(yè)主手中返租回來的商鋪和房間)不得經營和甲方相同和相似的商品,否則,即視為甲方違約,須賠償乙方雙倍的合同履約保證金。
5.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產權及附屬物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應通知乙方,并保證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人后,該第三人必須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6. 辦理《出租房屋許可證》,并為乙方提供辦理《市場登記許可證》所需要的甲方的相關證牌。
7. 承擔甲方把出租物租賃給乙方所得收入的稅金及其它自己應向政府有關部門交納的稅金和有關費用。
8. 周日和周末以及節(jié)假日甲方在中心廣場要為乙方免費提供促銷場地。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提前終止合同的,則甲方除將合同履約保證金退回給乙方外,還應賠償乙方的宣傳、經營損失和室內裝修的損失(扣除折舊),并賠償乙方壹年的租金作補償。
2.乙方承諾如單方面無故解除合同,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已付的合同履約保證金及乙方投入的工程設施,并賠償甲方壹年的租金作補償。
3.乙方未按時繳付租金的,則每延期一天,乙方應按滯付租金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超過60天的,則視為乙方提前終止本合同,按第十三條第2項規(guī)定處理。
第十四條:合約解除和終止
1.租賃期間,房產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壞,本合同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2.甲、乙雙方在無爭議的情況下終止合同,乙方有權搬走所有屬于乙方的商品、活動貨架、設備等,并且在合同終止起拾五日內搬走。
3.合同約定期滿后,如甲方的房屋繼續(xù)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租賃權,雙方另行簽定合同,明確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糾紛解決方式。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不能解決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補充之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即時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三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均受法律保護。
附件一:標明本合同租賃區(qū)域的工程平面圖(租賃區(qū)域用紅線圈出,并蓋有甲乙雙方公章)。
附件二:標明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的廣告位的工程平面圖(廣告位用紅線標出,并蓋有甲乙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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