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規(guī)劃
規(guī)劃是計劃中最宏大的一種:從時間上說,一般都要在三五年以上;從范圍上說,大都是全局性工作或涉及面較廣的重要工作項目;從內容和寫法上說,往往是粗線條的,比較概括,如《××省經濟和社會發(fā)展十年規(guī)劃》,《××省工業(yè)結構調整規(guī)劃》等。規(guī)劃是為了對全局或長遠工作作出統(tǒng)籌部署,以便明確方向,激發(fā)干勁,鼓舞斗志;相對其它計劃類公文而言,規(guī)劃帶有方向性、戰(zhàn)略性、指導性,因而其內容往往要更具有嚴肅性、科學性和可行性。這就要求寫作者必須首先進行深入的調查和周密的測算,在掌握大量可靠資料的基礎上,根據黨、國家和具體單位的發(fā)展方針確定發(fā)展遠景和總體目標,然后充分吸收有關意見,以科學的態(tài)度,反復經過多種方案的比較、研究和選擇,確定各項指標和措施。
規(guī)劃的具體寫法:規(guī)劃因具有嚴肅性,所以一般都是通過“指示性通知”來轉發(fā)的,其格式都是由“標題”和“正文”兩部分組成,一般不必再落款,也不用寫成文時間。規(guī)劃的標題是“四要素”寫法:單位名稱+時間期限+內容范圍+“規(guī)劃”二字。如《××省“八五”期間經濟發(fā)展規(guī)劃》。規(guī)劃的正文一般都比較長,大致有以下幾方面內容:(1)前言,即有關的背景材料,也就是制定規(guī)劃的起因和緣由。這是制定規(guī)劃的依據,因此不能簡單地羅列事實,而應把諸多有關情況以過認真地綜合、分析,找出其有得因素和不得因素。這樣才會使人相信下面所提的規(guī)劃目標言之有據,有可靠性。(2)指導方針和目標要求。這是規(guī)劃的綱領和原則,是在前言的基礎上提出的,因此既要寫得鼓舞人心,又要寫得堅定有力,要用精煉的語言,概要地闡述出來。(3)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這是規(guī)劃的主體和核心,是解決“做什么”和“怎樣做”的問題,因此任務要提得明確,措施要提得概括有力。這部分寫作通常有兩種結構:對于全面規(guī)劃或任務項目較多的規(guī)劃,因其各項任務比較獨立,沒有多少共同的完成措施,一般采用以任務為主線的“并列式結構”(措施都在各自的任務之后分別提出);對于專題規(guī)劃或任務較單一的規(guī)劃,因其任務項目較少而其項目之間的聯(lián)系又較大,一般采用任務、措施分說的“分列式結構”。(4)結尾,即遠景展望和號召。這部分要寫得簡短、有力、富有號召力。
2、設想
設想是計劃中最粗略的一種:在內容上是初步的,多是不太成熟的想法;在寫法上是概括地、粗線條地勾勒。但時間不一定都是遠的,范圍也不一定都是宏大的。一般說來,時間長遠些的稱“設想”;范圍較廣泛的稱為“構想”;時間不太長、范圍也不太大的則稱為“思路”或“打算”。設想是為制定某些規(guī)劃、計劃作出準備的,是一些初步想法。設想在嚴肅性、科學性和可行性方面的要求相對差一些,因為它是為正式的規(guī)劃或計劃作準備,不是給各級領導看的,就是交群眾討論的,不必也沒時間考慮得太周密,只要基本成形就可以,且在提出任務或目標時,往往還有一些簡短的論述語句。設想與規(guī)劃一樣,在內容的寫法上都是比較原則和概括,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寫得太細、太具體。
設想的具體寫法:設想因具有超前性,所以其寫作要求并不十分嚴格,其格式也不大一樣:如果是給領導看的,報給上級,就要嚴肅一些,隨報告報送,不必落款,也不必寫行文時間;如果是交給群眾討論的,或者不以通知或報告的形式轉發(fā)或上報,就要落款并寫明具體行文時間。設想的標題可以是“四要素”,也可以是“三要素”,或省略單位名稱,或省略時間期限,還可以是“兩要素”省略單位名稱和時間期限,如《關于機構改革的初步設想》。設想的正文一般有兩種寫法。第一種是只講目標、要求的條項并列式寫法,適用于時間較長遠的“設想”或工作計劃的最初構思或打算。第二種是也按規(guī)劃、計劃、方案或安排的格式結構,只是內容粗略一些的想法,適用于預備性計劃,即只是征求意見的“構想”、“思路”或“打算”。
3、計劃
狹義的計劃是廣義工作計劃中最適中的一種。這個特點表現在,時間一般在一年、半年左右,范圍一般都是一個單位的工作或某一大項重要工作,內容和寫法要比規(guī)劃具體、深入,要比設想正規(guī)、細致,要比方案簡明、集中,要比安排闊展、概要。
計劃的具體寫法:計劃由于大多以一個單位的工作內容范圍,只在單位內要求執(zhí)行,所以一般不以文件形式下發(fā),因而除標題和正文外,往往還要在題下或文后標明“×年×月×日制定”字樣,以示鄭重。計劃的標題也是“四要素”寫法,其中哪一個要素都不應省略。正文寫法,由于計劃是對一個單位的全面工作或某一項重要工作的具體要求,所以寫作是要比規(guī)劃和設想都要具體、詳細得多。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1)開頭,或闡述依據,或概述情況,或直述目的,要寫得簡明扼要;(2)主體,即計劃的核心內容,闡述“做什么”(目標、任務)、“做到什么程度”(要求)和“怎樣做”(措施辦法)三項內容,既要寫得全面周到,又要寫得有條不紊,具體明白。全面工作計劃一般采取“并列式結構”(任務、措施分說)。(3)結尾,或突出重點,或強調有關事項,或提出簡短號召,當然也可不寫結尾。
4、要點
所謂要點,實際就是計劃的摘要,即經過整理,把主要內容摘出來的計劃。一般以文件下發(fā)的計劃都采用“要點”的形式。
要點的具體寫法:要點大多是上級機關某一項重要或較大工作計劃的摘要,一般都要以文件形式下發(fā),因而多用某個通知作“文件頭”,所以只要有標題和正文兩部分內容就可以了,不必再落款,再寫成文時間;但也有些要點,由于涉及的工作重大,為鄭重起見,往往要在標題下標明發(fā)文機關名稱和制發(fā)具體時間。要點的標題可寫“四要素”,也可寫“三要素”,但“三要素”的寫法一般要在題下標明被省略的發(fā)文機關名稱。正文寫法,由于要點的內容是摘錄計劃的主要之點,所以其正文都寫得比較概要,既不要兼顧到各個方面,也不必講具體做法,更不用講道理;沒有過渡段,段落也不長。在結構方式上,大都是并列式,可分若干項目一貫到底,也可分幾大項,大項下分若干小項,其中的小項可在每一大項下單獨排列,也可全文排列。
5、方案
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復雜的一種。由于一些具有某種職能的具體工作比較復雜,不作全面部署不足以說明問題,因而公文內容構成勢必要繁瑣一些,一般有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
方案的具體寫法:方案的內容由于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文件頭”形式下發(fā),所以不用落款,只有標題、成文時間和正文三部分內容。方案的標題有兩種寫法:一個是“三要素”寫法,即由發(fā)文機關、計劃內容和文種三部分組成,如《東北師范大學五年發(fā)展規(guī)劃總體方案》;一個是“兩要素”寫法,即省略發(fā)文機關,但這個發(fā)文機關必須在領頭的“批示性通知”(文件頭)的標題中體現出來,如《治理采掘工業(yè)危機,實現良性循環(huán)方案》。成文時間,為鄭重起見,方案的成文時間一般不省略,而且要注在標題下。方案的正文一般有兩種寫法:一是常規(guī)寫法,即按“指導方針”、“主要目標(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及“要求”幾個部分來寫,這個較固定的程序適合于一般常規(guī)性單項工作;二是變項寫法,即根據實際需要加項或減項的寫法,適合于特殊性的單項工作。但不管哪種寫法,“主要目標”、“實施步驟”、“政策措施”這三項必不可少的,實際寫作時的稱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標”稱為“目標和任務”或“目標和對策”等,把“政策措施”稱為“實施辦法”或“組織措施”等。在“主要目標”一項中,一般還要分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實施步驟”一般還要分基本步驟或階段和關鍵步驟,關鍵步驟里還有重點工作項目;“政策措施”的內容里一般還要分“政策保證”、“組織保證”和“具體措施”等。
6、安排
安排是計劃中最為具體的一種格式:由于其工作比較確切、單一,不作具體安排就不能達到目的,所以其內容要寫得詳細一些,這樣容易使人把握。
安排的具體寫法:安排的內容由于是涉及范圍較小或單位內部的工作,所以一般有兩種發(fā)文形式:一種是上級對下級安排工作,盡管涉及面較小,也要用“文件頭”形式下發(fā)。“安排”的格式是“標題”和“正文”兩部分。另一種,如果是單位內部的工作安排,也可直接下發(fā)文件,格式就由“標題”、“正文”、“落款及時間”三部分組成。但不管哪種形式,作為“安排”本身都不該有受文單位,如果必須有,則或者以“文件頭”形式下發(fā),或者以“關于…..安排的通知”名義下發(fā)。安排的標題可是“三要素”寫法,也可是“兩要素”寫法(省略機關名稱)。安排的正文一般由“開頭”、“主體”和“結尾”三部分組成;也有的省略“結尾”,“主體”結束,正文即隨之結束。“開頭”同計劃的開頭差不多,或闡述依據,或概述簡明扼要。“主體”是正文的核心,一般包括任務、要求、步驟、措施四方面內容。在結構上可按這四方面內容分項來寫;也可把任務和要求合在一起,把步驟和措施合在一起來寫;還可以先寫總任務,然后按時間先后順序一項一項地寫具體任務,每一項有每一項的要求及措施,要依據工作性質及具體內容來定。但不管怎樣結構,其任務都要具體,其要求都要明確,其措施都要得當。
方案和安排有共同之處,即寫作題材都是單項的工作,即只對一項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這也正是方案、安排與規(guī)劃、設想、計劃、要點的根本不同。但二者在內容范圍上也有個大小之分:方案的內容范圍適合于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安排的內容范圍則適合于單位內部或涉及面較小的工作,如《××市關于計劃生育的工作安排》。方案和安排還有一種較為概要一點的寫法,以便于下級具體實施時靈活掌握,叫做“意見”:方案大多稱“實施意見”,如《××市“七五”期間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安排往往稱“安排意見”,如《××××系統(tǒng)關于開展增收節(jié)支活動的安排意見》。在此需要說明的是,有些機關把單位內部或涉及面很窄的單項工作計劃也稱之為“方案”,這是不合適的,因為這些工作都比較切近、具體,也并不復雜,只要用“安排”就足夠了,如果較為原則,則可稱為“安排意見”。
寫好工作計劃的方法
寫好計劃可能是公文寫作中比較難的事。因為這不僅僅是個文字表達上的事,還是個涉及具體工作業(yè)務的組織和安排問題,需要有長遠眼光和領導魄力,這種寫作是一個人綜合能力的表現。但是在寫作上也有一些章法。首先,寫作者必須分清這個計劃的內容屬于哪一類,適合用哪一個具體的計劃種類來表達,從而確定具體文種,即是規(guī)劃、設想、計劃、要點、方案、安排中的哪一種。然后,再根據具體內容和文種寫作要求進行寫作。如果是時間較長、范圍較廣的計劃,就要用“規(guī)劃”。因為規(guī)劃不必也不能寫得太細,只要能起到明確方向,鼓舞人心,激發(fā)熱情的作用也就差不多了。當然這并不是說規(guī)劃就可以寫得不切實際;但規(guī)劃的切合實際問題的確只是個大致的切合。如果是初步的、不太成熟的計劃,就要用“設想”。因為設想是為計劃作準備的,也不必寫得很細,甚至不用寫得很好,只要能把大致的“思路”或想法寫出來也就夠了。但這也不是說設想就可以寫得沒條理,而只是說它更注重“想”,即要有突破和創(chuàng)新。如果計劃內容是某一項工作,一般則用“方案”或“安排”,工作項目比較復雜者用“方案”,較簡單者為“安排”。因為方案和安排都必須寫得很細(或很全面,或很具體),否則工作就沒法開展。當然,若考慮到要給下級執(zhí)行中留有余地,這方案可變成“實施意見”,這安排也可變成“安排意見”。如果計劃內容既不是單項工作,又不是很宏大的,這就該用真正的“計劃”了。因為狹義的計劃是廣義計劃中最適中的一種。當然,若只想把這計劃摘要加以公布,則可用“要點”來寫。
工作計劃寫作注意事項
不論哪種計劃,寫作中都必須注意掌握以下五條原則:第一,對上負責的原則。要堅決貫徹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上級的指示精神,反對本位主義。第二,切實可行的原則。要從實際情況出發(fā)定目標、定任務、定標準,既不要因循守舊,也不要盲目冒進。即使是做規(guī)劃和設想,也應當保證可行,能基本做到,其目標要明確,其措施要可行,其要求也是可以達到的。第三,集思廣益的原則。要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博采眾長,反對主觀主義。第四,突出重點的原則。要分清輕重緩急,突出重點,以點帶面,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第五,防患未然的原則。要預先想到實行中可能發(fā)行的偏差,可能出現的故障,有必要的防范措施或補充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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