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X的獻身》是東野圭吾創(chuàng)作的“伽利略系列”的第三本,是一本很“了不起”的懸疑類小說。哪里了不起?作案手法了不起。靖子誤殺前夫,靖子愛慕者石神為保護她,將自己營造成兇手,殺害流浪詩人,混淆死亡時間,給靖子母女制造不在場證據(jù),讓警察步步邁入設計好的結局,其中精彩連連。故事結局了不起。石神設計的即將達成的結局,被湯川一一瓦解;靖子得知石神創(chuàng)造的“真相”,到警局自首,石神苦心營造的局面付之東流,讓人直嘆可惜。
但是,我這次想關注的不是它的這些了不起,而是它其中的“不起眼”。本書案件的受害者——富㭴連,靖子的前夫,就是一個不起眼的小人,或許我們的生活中總是有這樣的一個人。他小惡不斷,賭博、家暴,雖不危害社會,但卻讓家庭支離破碎;好吃懶做,不思進取,自從和前妻討錢得了甜頭,便像狗皮膏藥一樣賴在前妻那,用盡各種下流氓的手段;也許他做過的最算得上危害社會的事兒,大概就是挪用公司的公款,用公家的錢裝得是風流倜儻,做得是紳士大方,騙得靖子小姐把芳心許下,從此誤終生。如此惡跡斑斑,雖說最終落得了慘死的下場,卻也為此賠上了四個人的未來,可悲可嘆。
他的種種小惡雖令你厭惡至極,卻也令你無可奈何,尤其是當你作為一個普普通通的婦女時,論武力不及男子,論道理奈何人家不要臉面,真是讓人心力憔悴。更何況本書背景處于日本的20世紀90年代,女性自我意識上升,但整體社會意識、法律法規(guī)還處于維護男權的狀態(tài),這使得像靖子遭遇的這些問題社會、法律都無法給予回應。當真被這種小人纏身,真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
那能怎么辦呢?要我說,當我們發(fā)現(xiàn)這種小惡的第一時間就應該給它迎頭痛擊,讓它狠狠的疼,讓它只要一想發(fā)作就疼,疼到不敢發(fā)作。在第一次遭受家暴時,不原諒,打回去,報警,鬧個天翻地覆,讓施暴者知道這不是一句失誤能糊弄的,不是一句對不起能了結的;在第一次被惡意欺騙時,不容忍,討回被欺騙的東西,讓他白費心機義正言辭的告誡欺騙者:你騙取的永遠比失去的多,可悲你失去了真誠,;在第一次遭遇小偷時,不縱容,蛛絲馬跡,追查到底,讓小偷也提心吊膽,不得安寧。零容忍,不要在事情發(fā)展到為了解決人渣,搭上自己未來的時候,才警覺后悔當初。
小惡的產生也許是法律的不健全,但更有可能源于我們的一再容忍。面對欺騙時的一再原諒;碰到偷竊時的視若無睹;看到家暴時的隔岸觀火;像這樣,有多少次消滅小惡的機會被我們“大度”的放走;鹦屈c點時,你不以為意,任其自生自滅;火焰大漲時,你驚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所以無所作為;火勢滔天,你無能為力,痛恨自己當初沒有一腳踩滅火星。最初的那一腳確實至關重要,可火焰大漲時的一盆冷水也能滅滅大火氣焰,何以能讓它燃燒到無能為力,但即使是最后的最后,清除周圍的燃料也不能讓它一直燃燒下去。不管是第一次、第n次、最后一次,只要遇到小惡,就是“零容忍”!
勇敢面對,理智處理,對小惡“零容忍”,愿這世間少些像靖子般可憐的兇手。
切記,勿以惡小而為之;切記,勿以惡小而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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