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憲法的穩(wěn)定是社會穩(wěn)定的基礎,下面小編為你整理了學憲法講憲法讀后感范文,希望能幫到你!
學憲法講憲法讀后感范文(1)如前所述,憲法的內容涉及整個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憲法是統(tǒng)治階級意志的集中體現(xiàn)。因此,憲法通過調整各種社會行為,不僅使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有章可循,而且也使各個方面相互之間形成良性和諧的互動關系。
憲法還具有評價和宣傳作用,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的行為怎樣,總需要根據一定的標準進行評價。只有通過評價,才能判斷其行為的價值和效果。法律作為一種標準和尺度,自然具有判斷、衡量人們行為的作用,它通過判斷機關、組織和個人的行為是否有效或合法,影響人們的價值觀念和是非標準,從而達到指引人們行為的效果。盡管所有社會規(guī)范,諸如道德規(guī)范、宗教規(guī)范、風俗習慣和社會團體的規(guī)章等都具有評價作用,但法的評價與其他社會評價不同,它具有客觀性、統(tǒng)一性、普遍性、強制性的特點。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不僅和其他法律一樣,具有評價作用,而且其評價作用還具有鮮明的特色:
第一,憲法評價具有廣泛性。如前所述,憲法規(guī)范所調整的社會關系涉及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這也就是說,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主要方面,都能在憲法中找到評價的依據和標準,而其他法律則不可能。
第二,憲法評價具有集中性。既然憲法集中表現(xiàn)統(tǒng)治階級意志,是統(tǒng)治階級管理國家與社會最基本的依據。那么憲法評價實際上是統(tǒng)治階級的綜合評價。
第三,憲法評價具有最高性。憲法是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規(guī)都必須以它為依據,一切機關組織和公民個人都必須以它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因此。憲法的評價具有至高無上性。同時,憲法不僅是評價人們社會行為的標準,而且它還具有宣傳作用,它對于提高公民的思想意識,特別是公民意識和法律意識具有極為重要的影響。比如我國現(xiàn)行憲法的序言,通過總結我國近百年來的歷史,特別是20世紀所發(fā)生的四件大事,對于人們正確認識歷史,深刻理解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必要性就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憲法正文中有關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以及社
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規(guī)定,也將有力地促進人們公民意識的增強
憲法不僅對公民權力進行了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家權力的設置和行使進行了規(guī)范,它是保持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xié)調與平衡的根本規(guī)范。憲法所規(guī)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家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的設置是以公民權利為對象,以維護公民權利為目標的。再者,國家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通過有組織的國家權力,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護。國家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為了既發(fā)揮國家權力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權力行使不當造成對權利的侵害,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xié)調與平衡。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xié)調與平衡是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yè)的基本條件。如果權力過于膨脹,權利則必然萎縮;權力空間過大,權利空間則必然狹;反之,如果權利過于膨脹,沒有足夠的權力空間,導致無政府狀態(tài),社會失去秩序,最終損害的仍然是公民權利。因此,既要防止國家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之權,以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憲法的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這就明確了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權利,同時要履行應盡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權的明確規(guī)范。對于國家行政管理部門而言,要想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權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認真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在具體執(zhí)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規(guī)時,要做到依法行政,違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讓違法份子有漏網之魚。這樣才能保持社會秩序的良好運作,保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良好環(huán)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權能夠得到有效保障,也是憲法在保護公民權利這一精神內涵的重要體現(xiàn)。
總之,要實現(xiàn)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實現(xiàn)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xié)調與平衡。作為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我們必須始終牢記憲法保護公民權利的精神,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只有為人
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只有為人民謀取幸福和安寧的義務,沒有侵犯公民權利的特權。這是我們神圣的憲法責任,也應是我們對人民的莊嚴承諾。通過這次學習活動,增強了我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感,對我以后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我會繼續(xù)學習,不斷提高自己。
學憲法講憲法讀后感范文(2)作為政府工作人員,對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已經有了初步的認識和理解。想要去研究一個事物,首先要明白這個事物的概念及本質。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tǒng)一、民族團結、經濟發(fā)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zhí)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憲法規(guī)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以及國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則,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和法律效力,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居核心地位。
要做一個學憲法、守法律、做合格的好公民。“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黨的十五大報告提出的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總體目標,也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后來又進一步闡明“依法執(zhí)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zhí)政的一個基本方式”,并把“依法執(zhí)政”納入到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建設的總體目標之中。而憲法是國家根本法,是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的根基。 憲法具有指引作用,指引作用是所有法律規(guī)范都共同具有的作用,它是指法律規(guī)范對人們的行為起到的導向、引路作用。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當然具有指引作用。但憲法的地位和內容,卻決定了憲法的指引作用具有自身的特點:
第一,就指引的行為主體而言,它既包括國家機關、社會組織,也包括公民個人。也就是說憲法同時指引著國家行為和公民的個人行為。憲法不僅規(guī)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國策以及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活動,而且還規(guī)定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這些規(guī)定即為國家和公民提供了行動指南。
第二,就指引的范圍來說,它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各個方面。憲法規(guī)定的內容并不只是國家生活的某一個方面或者某幾個方面,而是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旦然在規(guī)定的詳略或者抽象程度上會存在差異,但無不可以在憲法中找到原則、精神。因此。憲法指引的領域非常廣泛。
憲法還具有評價作用,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的行為怎樣,總需要根據一定的標準進行評價。只有通過評價,才能判斷其行為的價值和效果。憲法其評價作用具有鮮明的特色:第一,憲法評價具有廣泛性。如前所述,憲法規(guī)范所調整的社會關系涉及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這也就是說,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主要方面,都能在憲法中找到評價的依據和標準,而其他法律則不可能。
第二,憲法評價具有集中性。既然憲法集中表現(xiàn)統(tǒng)治階級意志,是統(tǒng)治階級管理國家和社會最基本的依據。那么憲法評價實際上是統(tǒng)治階級的綜合評價。
第三,憲法評價具有最高性。憲法是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規(guī)都必須以它為依據,一切機關組織和公民個人都必須以它為根本的活動準則。因此。憲法的評價具有至高無上性。同時,憲法不僅是評價人們社會行為的標準,而且它還具有宣傳作用,它對于提高公民的思想意識,特別是公民意識和法律意識具有極為重要的影響。比如我國現(xiàn)行憲法的序言,通過總結我國近百年來的歷史,特別是20世紀所發(fā)生的四件大事,對于人們正確認識歷史,深刻理解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必要性就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憲法最好是公允且深入地了解和剔擇人間共同的憲法哲理,努力感受、觀察、理解和表達此時此地最根本的憲法難題和政法環(huán)境;分析性和創(chuàng)造性地運用憲法學概念,從歷史和當下的政治實踐的常與變、苦與樂、經驗和教訓中,挖掘、提煉和發(fā)揮規(guī)范性資源,以緩解或化解此根本性難題。如此一來,憲法才可獲得實在的經驗基礎,才可獲得厚重的歷史正當性,才可兼具解釋和批判的效能。
學憲法講憲法讀后感范文(3)12月4日是國家12月4日日,1982年的今天,我國現(xiàn)行憲法正式通過并頒布實施,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訂,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為全國法制宣傳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常務委員會第十一屆會議決定,將12月4日設立國家憲法日。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的理念;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而且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氛圍;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于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利屬于人民,權利服從憲法。公職人員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 究和糾正。 通過學習憲法等其他法律,我們明白了應該怎么做?我認為從以下四個方面去認識。
首先是知法。憲法是我國根本大法。作為二十一世紀的人,作為文明的傳播者,我們必須學習法律知識,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培養(yǎng)法制思維,才能明白什么事該做什么是不該做,這樣我們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們已經認識了法律,我們就應該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終目的是保障我們的權利,而不是讓法律成為一紙空文,成為我的笑料,因此我們應該遵守她。其實我們有兩個選擇,要么違法,要么守法。違法就意味著你愚昧無知,你沒有社會責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為給你的家庭,給整個社會甚至給全國全球造成了多么惡劣的影響。你為了一己私利,不僅傷害了別人,也毀了自己!如果沒有憲法來規(guī)范,那我們的社會還有什么社會,簡直就是人間地獄嗎。當然你也有另外一種選擇—守法,用法律來約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實在你守法的過程中慢慢就養(yǎng)成了法制思維,你心中裝的不僅僅是自己,還有你的親朋好友,祖國的大好河山,愛國、敬業(yè)、誠信、友善等美好品質自然就形成了,社會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國家富強、民主、文明、和諧還會遠嗎?
第三是用法。當國家、集體、自己、他人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侵害時,要毫不猶豫的拿起法律武器維護上述合法權益!
第四是護法。法制的尊嚴也在于我們的維護,看到有人公然觸犯法律,違犯憲法等法律時,我們可以制止勸告、可以挺身而出、也可以檢舉揭發(fā),用自己的行動嚴厲打擊違法的囂張氣焰,維護憲法的公平公正,使得依法治國的觀念深入人心,使得公正、和諧的陽光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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