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對照黨章、《關于新形式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結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實際,認真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剖析思想根源,進一步明確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現將對照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
(一)對照黨章找差距方面
一是政治理論學習的高度不夠。在履行黨員義務,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方面有欠缺,雖然能通過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等方式加強理論知識儲備,但不善于從講政治高度去認識和分析問題,還存在對中央的精神了解不及時,對上級出臺的政策規(guī)定,有觀望、從眾心理。二是政治理論學習的深度不夠。平時只注重學習內容、學習任務的完成,對知識深入消化,吸收不夠,沒有很好地與實踐相結合。三是政治理論學習的寬度不夠。制定個人學習計劃時,學習內容沒有考慮到政治理論學習的系統性、全面性,導致自身政治理論知識面窄,從而使得學習的效果不理想。
(二)對照準則找差距方面
本人在工作與生活中,始終堅定馬克思主義信仰和社會主義信念,堅定不移貫徹黨的基本路線,以實際行動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但從嚴對照《準則》查擺,還有差距。一是在堅決反對“四風”問題上還有差距。主要表現為主觀上認為對分管的有些工作,滿足于發(fā)個文件、開個會議,就認為工作做過了,后續(xù)跟蹤問效不夠。二是堅持民主集中制不嚴格。在民主決策過程中,發(fā)表意見不充分,對不分管的工作發(fā)表意見不充分,“隨大流”。三是批評與自我批評不到位。沒有把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武器用好,存在老好人思想,在批評其他同志的時候,避重就輕,不敢大膽說真話。
(三)對照條例找差距方面
本人在重大原則問題同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自覺執(zhí)行黨組織決定。不存在濫用職權、謀取私利,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經商辦企業(yè),違反公務接待管理、會議活動管理、辦公用房管理等有關規(guī)定的問題。但從嚴從實對照《條例》查擺,還有差距。一是嚴于律己做得不夠。在執(zhí)行制度方面要求他人更多,對自己則相對寬松,比如在考勤制度的遵守方面,總是要求其他同志準時上班下班,但對自己有時以工作忙,事情多為借口,給自己開脫。二是從嚴管理教育做到不夠。在抓一些制度的落實方面流于形式,制度制定了不少,但在日常工作中抓落實不夠到位,想起來就抓一抓,存在時緊時松,走過場的現象,導致分管部門個別人員的違紀違規(guī)現象時有發(fā)生。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黨性錘煉不到位。總是覺得自己政治立場堅定,遵章守紀、廉潔自律,而不是用黨性原則的要求衡量自己,因而在黨性修養(yǎng)上下的功夫不夠深,導致在黨員身份、黨性觀念、黨章意識方面有所淡化,因此在主觀世界的改造上出現了不足,理想信念講得少了,對社會上一些消極的東西看得淡了,艱苦奮斗的意識也不像過去那么強了。
(二)宗旨觀念不牢固。為民服務宗旨有所放松,隨著環(huán)境的改變,在聯系群眾的頻次和群眾感情交流上做得不夠好,沒有深刻理解"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以至于為群眾服務意識的淡薄,公仆意識淡化,沒有切實做到為群眾所想,為群眾所急。
(三)自律意識不夠強。自認為在廉潔自律方面做到堅持原則,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夠立場堅定,具有一定的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但對加強作風建設的經常性持久性認識不夠深刻,慎獨慎微、勤于自省堅持不嚴格不徹底,有自我放松現象,沒有做到防微杜漸。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持之以恒加強理論學習。作為一名領導干部,我將帶好頭、作表率,充分利用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在學深學透、學用結合上再下功夫,使其成為自己干事、做人的行動指南,自覺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中央決策部署看齊,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zhí)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確保中央政令暢通。
(二)持之以恒推動實干擔當。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切實在抓落實上狠下功夫,把心思真正用在干事業(yè)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實上。對中央和省委既定的決策部署,雷厲風行、不折不扣的執(zhí)行起來;針對工作中重點環(huán)節(jié)、發(fā)展中的難點問題、現實中的主要矛盾,勇于擔責,敢于碰硬,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責任,確保各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三)持之以恒強化作風建設。帶頭遵守黨的組織紀律、廉政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真正把紀律和規(guī)矩挺在前面。自覺抵制“四風”的侵蝕,以堅定的政治定力和政治立場,自覺抵制歪風邪氣,堅決筑牢抵御圈子文化和好人主義防線。強化規(guī)矩意識,堅持重大事項請示報告,絕不越級越權,自行其是、欺上瞞下、弄虛作假。嚴格執(zhí)行廉潔自律準則,遵守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實施細則,嚴格按照原則辦事,按政策法規(guī)辦事,按制度程序辦事,做到清正廉潔。
近日,中央“X”主題教育領導小組又印發(fā)了《關于在“X”主題教育中對照黨章黨規(guī)找差距的工作方案》。
根據“X”主題教育領導小組安排,我們通過中心組理論學習會、專題授課、重溫入黨誓詞等形式,重點學習了黨章、《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下面,我結合此次學習情況,聯系自身實際,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問題
(一)以《黨章》為鏡,在堅定理想信念上還不夠純粹。
一是理論學習的主動性不強。缺乏主動學習意識,一般是上級要求學什么,我們就學什么,有針對性的學習不多;
二是理論學習系統性不夠。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缺乏系統研究和深刻理解,往往滿足于淺嘗輒止,理論學習宣傳研究的結合度和系統性不夠,學思結合、學用轉化不夠。
三是斗爭精神的敏感性還不夠強。對意識形態(tài)領域的復雜性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鑒別力,對社會上、朋友圈、網絡空間里一些錯誤思想、言論、文章,沒有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其嚴重危害性,沒有旗幟鮮明地加以制止、開展斗爭。
(二)以《條例》為鏡,在改進作風上還不夠有力。
一是文風會風轉變不徹底。工作中還存在一定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文件會議精簡不徹底,一定程度上還存在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的現象。
二是紀律規(guī)矩執(zhí)行有差距。有時認為,只要守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就行了,對分管部門個別黨員干部存在的庸懶散問題,批評教育時有所顧慮、有所保留。有時礙于情面,經常性的提醒教育做得還不夠。
三是深入基層解決問題不夠實在。“不設路線、不打招呼、不用陪同、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調研次數少,有“走馬觀花、蜻蜓點水”現象,直接面對群眾不多,尤其是到矛盾多的地方去得不多,密切聯系群眾做得不夠。
(三)以《準則》為鏡,在規(guī)范黨內組織生活上還不夠自覺。
一是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利器運用的不夠充分。在實際工作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有時礙于面子,怕得罪人,怕傷了同志感情,不敢真批評、深批評,不能“見筋見骨”;在自我批評上,有時也遮遮掩掩,怕揭短亮丑,一些問題談得不夠深刻、不夠透徹。
按照區(qū)平教組《關于在“不忘XX牢記XX”主題教育中對照黨章黨規(guī)找差距的工作方案》要求,我認真學習了黨章、《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 例》自我檢查,深入對照黨章黨規(guī),對照中央提出的“十八 個是否”,堅持把自己擺進去、把職責擺進去、把工作擺進去,逐一對照,逐條進行檢視、找差距,并征求黨員干部的意見和建議,主動把自己擺進去,查擺自身存在的不足, 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了整改措施,F將個人對照檢查情況報告如下:
存在的問題和具體表現對照中央提出的“18個是 否”等問題表現,聚焦對黨忠誠、個人干凈、敢于擔當,經認真查擺,共梳理出自身突出問題12個。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照《黨章》方面
1.在“是否堅持黨的性質,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方面。一是學習重形式、輕實效。比如,理論學習方面,總認為學習是個“軟指標”,干好本職工作、履行好職責就行了,滿足于一般化學習,有時間就多學點,沒時間就少學點,時松時緊、泛泛而學,不能夠深學深思;對馬克思主義經典理論學習不系統、不深入,囫圇吞棗、淺嘗輒止,學原文讀原著少;因工作需要,往往有臨時抱佛腳, 急用急學、現用現學、以干代學現象。二是學而不思、學用脫節(jié)。比如,在解決問題、推動工作方面學的多一些,在黨務理論、法律法規(guī)方面學的少;為學而學,理論知識有了,缺乏深入地思考,沒有很好的運用,理論指導實踐不足;工作中超前謀劃、主動思考的少。
2.在“是否認真履行黨員八項義務,踐行入黨誓言,充分發(fā)揮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方面。一是自我要求不嚴。工作上沒有給自己定出較髙的標準,滿足于一般化、過得去。比如,工作一忙起來,較多考慮的是如何應付交差,不影響工作大局, 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又如,對上級和領導安排的工作, 以及一些會議、公務活動,多是分解落實、層層布置,對一 些重要的事情親自上手外,一般性工作沒有跟蹤抓,認真去把關,細致地去謀劃,逐一落實到位,導致的結果往往是一 般化,精品材料不多,工作亮點不多。二是艱苦奮斗精神減退。認為現在條件好了,對餐桌上的浪費、辦公方面的浪費, 覺得都是小事,沒有引起思想XX度重視。比如,為了工作方便、圖省事,存在人走不關燈、電腦不關機現象;以及匯報文件、服務手冊有多印幾份備用,桌簽反復制作、會議結束后沒有回收重復利用的現象。
3.在“是否按照黨員干部六項基本條件,真正做到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方面。一是重當前、輕長遠。工作缺乏長遠、系統謀劃,有只顧眼前、忽視長遠的傾向。比如,重視當前緊急工作的安排落實,對長期工作盯的不緊、考慮不周,習慣于等領導的指示、安排, 缺乏長遠計劃打算,工作缺乏主動性、預見性。又比如,對區(qū)政府的重要部署、重點工作落實方面,工作安排擺布上,強調宏觀方面、重點事項的多,分解任務的多,在細節(jié)問題上考慮的少、對落實效果過問的少。二是缺乏擔當,不愿擔責。工作上缺乏擔當精神,對一些新情況、棘手事,有畏難情緒和回避矛盾的心態(tài),有工作層層安排、當甩手掌柜的現象。比如,工作任務一來了,及時分解安排的多,工作指導和督促不深入,滿足于開會布置了,重點強調了,具體要求說明了,沒有及時跟進、深入一線督查檢查;抓督辦落實工作的力度不大,往往考慮到工作忙、人員少,電話督促了解情況多一些,深入現場一線督辦落實少,導致工作落實效果不夠理想。
4.在“是否嚴格遵守黨的組織制度,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方面。主要問題是由于有時候工作較忙,忽略組織生活,導致參與積極性不高。相對經濟工作,黨建工作難以用規(guī)范細化的指標來衡量,由于缺少有效的監(jiān)督方式和評價手段,致使個別支部有些黨內組織生活流于形式,降低了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影響力。
5.在“是否堅持黨的群眾路線,樹牢宗旨意識,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善于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方面。服務基層有本位主義的現象,考慮問題有時候沒有從基層角度站位,未能做到“從群眾中來,到群眾 中去”,沒有關心群眾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沒有真正和群眾打成一片,“群眾至上,基層第一”的思想還不夠牢固。下村督導不夠主動深入,對各村工作情況的了解主要靠聽匯報和抽查,不夠全面系統;聯系群眾不 廣泛,直接聽取群眾意見不及時不全面,工作抓細、抓實、抓具體的實干精神還不夠強。
二、對照《準則》方面
6.在“是否堅定理想信念,堅定馬克思主義信仰和社會主義信念”方面。一是黨性錘煉不過硬。作為一名領導干部,能夠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自覺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堅定、態(tài)度堅決,但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還是 不夠強。如,有時對社會上部分群眾消極議論或調侃所產生的負面影響認識不足、抵制不力,認為只要自己不附和、不轉發(fā)就行了,不善于從政治上分析情況、思考問題、做出判斷。二是理論武裝不自覺。沒有從“要我學”的層面上升 到“我要學”的境界,缺乏“擠”與“鉆”的自覺性,僅滿足 于一般性了解,感興趣的學得多,不感興趣的學得少,與本職工作有關的業(yè)務知識學得多,對關聯性不大的思想政治、市場 經濟等純理論知識學得少。
7.在“是否堅定不移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穩(wěn)政治立場”方面。能夠嚴格執(zhí)行黨的紀律,對組織忠誠老實, 不搞當面一套,背后一套,不做“兩面人”,堅持求真務實,不妄議中央大政方針,不信謠、傳謠,維護黨的形象和中央權威。但仍存在工作有時心浮氣躁,急于求成,對事物內在規(guī)律把握得還不好,處理問題有時考慮得還不夠周到,有時發(fā)現問題對同志態(tài)度不夠冷靜,不留情面,工作方法簡單, 給人一種過于生硬的感覺。
8.在“是否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增強‘四個意識’”方面。主要存在問題是落實工作針對性實效性還需要不斷提高,比如,落實中遇到困難時,積極主動協調做得還不夠,有時過多考慮內部的實際情況,強調客觀調研,政策執(zhí)行力 還有差距。
9.在“是否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堅決反對‘四風’”方面。一是工作作風不務實。部署工作照抄照搬,辦法不多、決心不大,工作水平長期沒有明顯提高;工作協調不夠,聯動不夠,力量整合不到位;重點工作階段性推進不夠,督辦落實力度不大;對從嚴管理認同度低,執(zhí)行制度不經常;對問題視而不見、好人主義問題屢禁不止。二是官僚主義有抬頭。有時候對待群眾的訴求,存在“踢皮球、推諉扯皮”等 現象,效率低下,不作為、不負責任。有時候喜歡拍腦袋決策,搞強迫命令。三是奢靡之風有泛濫。自己在生活中能夠堅決做到不奢侈、不攀比,但受到周圍環(huán)境的一些影響,艱苦樸素的意識有所弱化。工作中,對身邊浪費現象,沒能第一時間予以批評教育。
10.在“是否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發(fā)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注意聽取不同意見,自覺服從組織分工安排,不獨斷專行或各自為政”方面。主要問題是民主發(fā)揚得不夠充分,總的來看,本人作為黨委書記,能夠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擺正自己在領導班子中、在黨員群眾中的位置。但是,在貫徹民主集中制時候,有些時候聽取各方面意見缺乏耐心,靠拍腦袋作決策;有時不注意發(fā)揮大家的作用,習慣于獨來獨 往、包辦代替;有時候淡化了組織原則和程序,有“一言堂” 傾向。
11.在“是否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堅持好干部標準,自覺防范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種種偏向”方面。主要問題是選人用人的視野不夠寬。選人用人存在“近水樓臺先得月”的苗頭傾向,一些在領導身邊、在重要業(yè)務站所的干部往往被優(yōu)先提拔重用。對其他德才兼?zhèn)涞母刹苛私獠粔颍P注不夠,致使選人用人的視野變窄的問題,阻礙了干部積極性的調動和發(fā)揮。
1.12.在“是否勇于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自覺接受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加強自律、慎獨慎微,按規(guī)則正確行使權力”方面。主要問題:一是批評與自我批評不夠直接。在開展批評時,對其他同志存在的問題,沒有毫無保留地全面提出,大多情況只作為“旁觀者”點到為止,很少幫助進行深層次剖析。在開展自我批評時,有時還遮遮掩掩, 不能經常做到敞開心扉、開誠布公。二是談心談話不夠深入。與班子成員和副科級干部溝通交流多,與一般干部交流談心較少,而且大多是就事論事,講工作、講成績較多,很少談問題、談缺點,在深挖思想根源、真正觸及靈魂深處上做的還不夠。
13.在“是否保持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堅持“三嚴三實”,堅決同消極腐敗作斗爭”方面。“一崗雙責”仍有差距,雖然年初對領導班子黨風廉潔建設責任制作了細化和分解,但有的領導干部對黨風廉政“一崗雙責”責任缺乏充分的認識,甚至把黨風廉政建設看成是主要領導的事情,認為自己只要把分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對分管部門和聯系支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視不夠,沒有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放在心中、抓在手中,執(zhí)行各項紀律還不夠嚴格,對有些干部監(jiān)督教育失之于寬、失之于軟。
三、對照《條例》方面
14.在“是否在重大原則問題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自覺執(zhí)行黨組織決定”方面。本人始終牢記黨員領導身份,積極發(fā)揮模范帶頭作用,堅持主動學習,始終與黨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保持高度一致,做中央決策的宣傳者、擁護者和 堅定支持者。但仍存在對黨的理論學習理解不深、不透等問題,雖然完成了規(guī)定篇目和學時,但是往往停留在文字表面, 沒有進行深層次思考,對黨的科學理論精髓還不能站在全局戰(zhàn)略高度來理解、來運用。
15.在“是否存在濫用職權、謀取私利,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經商辦企業(yè),違反公務接待管理、會議活動管理、辦公用房管理等有關規(guī)定的問題”方面。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沒有學深悟透。沒有真正把握好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存在僥幸心理,覺得不會查得那么嚴格,思想深處還沒有自覺同黨中央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
16.在“是否存在優(yōu)親厚友,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弄虛作假、簡單粗暴等損害群眾利益等問題”方面。在工作中,始終堅持公正公平,始終把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關心困難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始終把“掃黑除惡”工作擺在首位,與全鎮(zhèn)各項重點工作同安排,同部署,確保深入推進,取得實質成果。
17.在“是否存在工作不負責任,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司法活動、執(zhí)紀執(zhí)法活動等問題”方面。主要問題:一是對上對下不統一。比如,沒有很好地處理對上負責、對基層負責、對群眾負責的關系,考慮更多的是上級的要求,單位的利益和對外的形象,放不下身段和架子,不能完全站在群眾立場想問題、辦事情。二是存在“好 人”主義。比如,不善于從政治上分析情況、思考問題、對于一些錯誤思想、思潮,雖能夠做到自己不同流合污、不隨波逐流,但有時缺乏當面批評的勇氣,顧面子、講人情,“只栽花、不挑刺”。
18.在“是否存在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等問題”方面。本人時刻牢記黨員身份, 在生活中嚴格自律,注重家風家教,暫未發(fā)現問題。但生活中有貪圖享受的苗頭傾向。
對照黨章黨規(guī)找差距,是主題教育學習教育和檢視問題的重要內容,是推動黨員領導干部主動檢視自我,自覺修正錯誤的重要措施。下一步,我將按照主題教育部署要求,對標對表、深刻剖析,以正視問題的自覺和刀刃向內的勇氣,帶頭學、帶頭查、帶頭改,以整改工作的具體成效全力推動主題教育各項工作落地落實、見真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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